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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灯是每一位驾驶员需要注意的问题,市区行车乱开远光灯,不但是陋习,而且还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近日,在陕西渭南,一名男子就因为司机的这种陋习,出了意外……
办案民警:当我们赶到现场时,这名行人已经不幸去世了。
一名中年男子倒在马路中间的血泊当中,而肇事司机则将车停在一旁,据了解,肇事司机姓王,车还是刚买的,可据王某说还有一辆车碾压了地上这名男子。
王某(肇事司机):对面的车开远光灯闪我,我没有看见这个过马路的人,就挂倒了,对面那个车就把他轧了过去,最后还跑了。
事故发生瞬间
根据肇事司机王某的描述,交警很快找到了事发路段另一辆碾轧了受害者的轿车司机周某,而周某的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视频清楚记录,受害者在过马路时,先是在马路中间遭遇王某车的碰撞,倒地一刹那又被周某的车碾压,最终导致受害者死亡,而王某自称周某车的远光晃了他的眼,但实际上自己也同样开着远光。
周某(肇事司机):交警吗?在东风大街这里发生交通事故了。
据交警解说,这名周姓司机在报警后认为是对方车撞了人,自己并无过错,竟糊里糊涂的自行将车开走,直到被交警找到,才知道虽然自己只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但自己的行为依然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目前肇事司机王某和肇事周某因各自责任,分别被警方处以刑事和行政拘留。
就因为开远光灯的陋习,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在浙江,也有不少司机习惯在市区开着远光灯开车,隐患非常大。我们在悲痛的同时,也再次提醒市民,在市区杜绝开远光灯的陋习。
● 远光灯带来的隐患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开启路灯或者其它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该在会车前150米之前切换至近光灯。虽然不切换灯光的不良影响大家心知肚明,但是仍然有人不顾他人感受执意使用远光灯行车,他们也许认为只要自己能看清对面来车,就一定不会出现危险,如果你也有这样的想法,那就大错特错了。
下面来看看开启远光灯会车时会有哪些隐患?
◆ 正面会车时:
隐患一:瞬间致盲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驾驶员自身视力,周围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续2秒左右的时间,在这两秒的时间里,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
隐患二: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夜晚视线不好,因此人眼对于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本来就会打折扣,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启远光灯对人眼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加速下降。当你开启远光灯,对向来车误判了你的车速和距离,本该减速会车他却放心的避让自行车或是开始借到超车,此时远光灯可就适得其反了。
隐患三:对宽度的判断力下降与隐患二的原理类似,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从而使得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从而会采取错误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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