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荒梦散 发表于 2015-6-20 17:10:33

泗洪县公安局

      您好!我是一名学生,刚刚中考完。我反应一个状况,山河东路和泰山南路交界处东森凯越大酒店这里一大群老太太和老爷爷每天都在这里发出“噪音”,反应多次完全无效。他们的声音分呗值完全超过了国家的规定。刚刚考完试想休息一下,结果呢?吵得要命!父母白天要上班,晚上根本睡不着!我学习都没法学,怎么为国家效力?他们从下午三点开始唱,一直持续到晚上十点多!这有点太过了,属于扰民了。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公民有享受自由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学生,我要做好监督!可是反应多次全都无效!中考前一天他们也在唱!这个地方整个不能住了!
      声音最起码要小一些吧?时间也要限制吧?反对过度的活动,这样根本达不到他们想要的结果。这些都是最基本的了。和谐泗洪需要双方共同缔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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