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社区 发表于 2014-10-25 11:29:03

放贷千万不还20余万借款 泗洪县5名“老赖”分别领刑

      宿迁市一“老赖”张某财力雄厚,手上戴的是价值20多万元的名表,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在接到法院执行通知后,宁愿将千万巨款借与他人,也不愿意偿还22万元的执行款。10月23日,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法院分别对张某等5位“老赖”做出判决。

  2012年10月26日,泗洪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偿还其欠合伙人江某的22万元保证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不履行义务。2013年5月20日,泗洪县人民法院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他仍不肯履行义务。

  “张某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但是迟迟不履行义务,在其家中搜查发现执行期间借款千万元的借款凭证,并搜出价值20余万元的名表一块,其明显有偿还能力,却始终不愿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泗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崔永峰告诉。

  在庭审中了解到,2014年7月22日,泗洪县法院将该案移交当地警方立案。“当天警方找他谈话,在得知自己要承担刑事责任时,张某出门就将钱给还上了,这更加证明他有还款能力,故意不肯执行。”泗洪县人民法院院长耿辉告诉,因此决定张某刑事责任,依法对其判处拘役三个月。

  10月23日,泗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5位“老赖”中,有4位都和张某的情况类似,自身有足够的履行义务的能力,却通过躲避、隐藏自己财务等方式,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在警方决定立案后,这4人都十分主动地偿还了欠款,与之前多番躲避执行形成了强烈反差。

  “对“老赖”追究刑事责任的,此前并不多,从1979年国家对此立法至2014年10月22日,只有3起。像这样一天之内分别对5名“老赖”做出集中判决的情况,以前都是没有过的。”泗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崔永峰告诉。

  截至23日下午3点半,泗洪县人民法院分别对这5名“老赖”做出1至3个月拘役的判决。“希望通过这样的形式和密度,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侦查、起诉的方式执行案件,能有力地震慑住那些一心想利用违法手段规避执行的“老赖”。”泗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崔永峰最后说。

  据了解, 2014年1至10月份,泗洪人民法院执行结案2535件,实际执行到位1172件,实际执行率仅有46.5%,许多当事人通过躲避执行,恶意转移财产等方式对抗执行。其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司法权威有较大危害,最高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泗洪社区 发表于 2014-10-25 11:30:45

泗洪毕竟曾经有“宝马乡”石集,这个跟石国豹比都是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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